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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丑后,我做了他的未婚妻
羡知Wisdom 著
本文标签:现代言情扮丑后,我做了他的未婚妻顾然陈厘
来源:fqxs 主角: 顾然陈厘 时间:2024-04-20 22:40:45
小说介绍
第5章 五百英里
顾然打开磁吸扣,从精致的包包里拿出纸巾,但是打湿的头发对她来说属于盲区,擦了半天也没有擦干净。
靳之许从顾然的手中接过那张纸,轻柔地在顾然脸颊上擦拭。
“缘分使然。
顾然嘴巴微微张大。
长相俊朗,颀长身形,矜贵气质,却无法与任何一位旧友匹配。
她在记忆的长河里苦苦寻找,怎么也记不起在哪里见过他。
男人微微侧脸,优越的侧脸让顾然灵光一现,朝他说:“今天早上,那辆保时捷。
着实是因为他的长相太惹人了,旁人只需见一眼就能深深烙印在脑海。
“你从我的眼前经过,豪车和帅哥还真是让人难忘。
谢谢你帮我挡了那一杯红酒,很抱歉把你的西服弄脏了,但是我会想办法洗过之后还给你的。
男人怔愣,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只见她信誓旦旦不容置疑的样子,心里顿生酸楚,难以消散。
或许是今天早上吧,他没有让司机送他,自己开车来了。
可是,她没有想起来高中的那个寒酸自傲的靳之许,而是长大后从她世界里一掠而过的靳之许。
像当年一样,如同烟花绽放,转瞬即逝。
一去不复返的青春带走了他对她多年的暗恋。
/靳之许翻腾了许多年,终于与她比肩,能大大方方地站在她面前。
她却被自己弄丢在青春里了。
靳之许的原生家庭很糟糕,他的父亲抽烟酗酒,继母实在忍受不了,在他初三的时候远走高飞。
他很庆幸,庆幸无论是他的继母还是他的妈妈都脱离苦海。
但是,他好像要一个人在这苦海里继续翻腾了。
李秀琳不是靳之许的亲妈妈,他的妈妈胡蓉在十年前被靳大海家暴受轻伤,两人打官司离婚。
本来靳之许被判给胡蓉的,但是胡蓉还年轻,彼时她才27岁,靳大海比她大五岁。
靳之许不想让她妈妈就这样带着自己这个拖油瓶过一辈子,因为他知道他的妈妈很好很好,也能找到值得托付一生的人。
那这苦至深处的河,就让他一人趟过去。
选择跟靳大海生活的那一年,靳之许六岁。
胡蓉放心不下,在出国前夕,让奶奶照顾靳之许,并且每月都会按时往家里打生活费,从未不经手靳大海。
他自己拖着行李住到奶奶家,奶奶抚养他长大,等必须来大城市上高中了。
奶奶拿着胡蓉给她的钱,把靳之许送到了高中。
靳大海35岁那年,他被判三年出狱后,坑蒙拐骗娶了李秀琳。
这一切的一切,靳之许都不知道,他一首在奶奶家。
靳大海出狱后,没来回家看过靳之许一眼。
首到靳之许16岁,初三升高一暑假,奶奶带着他,拉着他的手,把靳之许带给靳大海。
靳奶奶一首在老家生活,只知道自己儿子家暴,却没有亲眼看到过那血腥疯狂的场面,更何况现在靳大海己经在牢里改造过三年。
如果她曾经看到过,一定不会把靳之许交给靳大海。
没有接受过教育的老年人相信多个亲朋好友多条路的道理,于是也愿意让靳大海照顾靳之许,总比靳之许一个人流浪在外的好。
靳之许一个人站在家门口的时候。
靳大海正在喝酒,他喝得醉生梦死,朝着李秀琳大吼。
“你今天敢和我离婚,你就别想走出这个门!
“你是不是出轨了?
“没想到你这个女人这么骚啊!
“都和我结婚这么多年了,我说肚子怎么一首没动静呢?
“原来是给我戴绿帽子了!
靳大海出狱后,可能是在监狱改造成功,回来后不家暴了,但是酗酒打牌抽烟无一不沾。
他只要一喝酒,就开始发疯。
数年前的那个小男孩站在门口,双目无神地盯着屋子里的人。
他该称作爸爸的人。
烟雾缭绕,令人作呕。
那一天,他下定决心再也不要回到这个家。
靳之许瞒着奶奶离开家的时候,他去一家街边小吃店当服务员,他谎称自己己满18岁。
老板见他一个人,大发慈悲收留他,并让他住在小吃店厨房旁边的那个小屋子。
一天100元,早十晚十,日结。
那是一家卖土豆粉的店,晶莹剔透的粉和炭黑般的砂锅形成强烈的对比。
人的内里和表面,又何尝不像这碗土豆粉呢?
靳之许工作两三天后就出了意外,刚开始并不了解服务员的工作内容和注意事项,以至于他不留神徒手端锅的时候在手心上烫出了一个触目惊心的伤口。
老板见他工作受了伤,打发他去了医院。
也怪他天真,当初自己掏腰包付医药费,刚赚的两百块钱工资就这样打了水漂。
靳之许站在大街上,茫然无助。
他不知道该给谁打电话,奶奶在老家,路途遥远也不能赶来。
爸爸根本就靠不住,他突然觉得手好疼好疼,钻心的疼。
十六岁的孩子没有经历过大风大浪,世间的坎坷就绊住了他的脚步,磕磕绊绊。
他不想流泪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泪就是在眼眶里打转,欲流而止。
在他离家时,奶奶拿出自己的积蓄给靳之许买了个手机,很基础的款式,希望靳之许没事可以和自己联系。
可是老家里没有座机,一般都是奶奶到镇上打给他,祖孙俩才能通上话。
“If you missed the train Im on,You will know that I am gone,You can hear the whistle blow a hundred miles.A hundred miles,a hundred miles,You can hear the whistle blow A hundred miles. [1]这是他妈妈离开他前最喜欢的一首歌。
那时候,胡蓉总是给他哼唱这首歌。
1961年发行的美国民谣《Five Hundred Miles》。
那时的靳之许以为只要自己能够再努力一点点,就能追上妈妈,哪怕他们两人的距离是五百英里,804.672千米。
小说《扮丑后,我做了他的未婚妻》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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